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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市场监管局:疏堵并举 打建结合

19548  2022-12-05 10:30:30
   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践行“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理念,按照“四个最严”要求,采取疏堵并举、打建结合等多种措施,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并取得明显成效。  突出顶层设计,强化重拳打击。沈阳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药械监管工作,分管药械监管工作的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为落实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沈阳市市场...

      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践行“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理念,按照“四个最严”要求,采取疏堵并举、打建结合等多种措施,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并取得明显成效。


  突出顶层设计,强化重拳打击。沈阳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药械监管工作,分管药械监管工作的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为落实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沈阳市市场监管局成立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由药品处、医疗器械处、执法稽查局、法规处等10个相关部门作为小组成员,组织开展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部署“规定动作”的同时,将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青少年近视防治相关医疗器械纳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开展“1+2”全方位整治部署。紧紧围绕“五个是否”重点检查内容,聚焦眼镜店、车站、商业区、购物商场、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坚持线上定向监测与线下靶向监管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上级交办线索查办与投诉举报线索查处相结合。截至目前,全市累计依法检查经营企业231家,检查覆盖率79.9%,完成自查整改企业171家(网络销售企业12家),责令整改8家,约谈企业5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8件,处理相关投诉举报2件。


  突出靶向监管,强化长效机制。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建立案件查办指引清单,通过明确的法律条款,为经营企业“划红线”,为基层执法人员“敲黑板”,为执法人员依法查处提供指导。构建医疗器械网格化智慧监管机制,截至目前,289家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企业全部纳入四级网格,基层监管实现“网格全覆盖、管理无盲区”,有效落实了部门和人员的监管责任,实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289家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企业全部完成“一企一码”身份赋码,监管人员扫描二维码可以执行监管检查,实现信息精准推送、在线查询、实时评价、投诉举报和信息反馈等交互服务。建立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制度,利用“盛京食安”微信小程序,在线填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风险隐患自查表,组织经营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全面开展风险隐患自查,结合日常督导检查,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的监管,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的监管,涵养良好信用环境。


  突出舆论氛围,强化社会共识。为把专项整治行动打出声势,沈阳市市场监管局聚焦整治内容组织开展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实验室“三走进”活动,发放6000份宣传资料,各部门负责人现场为企业答疑解惑;发放政策文件汇编及宣传材料,制作讲解专业知识PPT课件,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水平和业务能力。对沈阳何氏眼视光有限公司开展调研,并与辽宁省眼镜协会及会员单位座谈,向企业讲解介绍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政策法规、计量标准等,营造浓厚的社会共治氛围。鉴于目前基层监管能力不足、人员老化、专业人员短缺等情况,以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为契机,开展走进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院、走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等培训,让监管人员实地观摩医疗器械检验流程,切身体会医疗器械生产过程,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管能力。


  为了更好地推进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在国家药监局、辽宁省药监局的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完善网格化智慧监管系统,强化风险精准防控。同时,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过程控制,推广经验做法,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装饰性彩色眼镜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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