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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8日下午,由沈阳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主办的《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21年第121号)交流座谈会在沈阳中关村创新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邀请10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代表参加,就医疗器械注册申报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讨论。
会议围绕《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关于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国家药监局公告2021年第126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通告》(2022年第8号)等涉及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方面听取了企业代表意见和建议,如:《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中的几个“必要时”如何界定;若产品结构中有外购医疗器械产品,那么“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这种概念性文字适宜在哪里标注、《关于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中企业自检要求等。同时大家分享了各自注册申报经验,交换心得。
座谈会气氛轻松,大家各抒己见,结束时意犹未尽,建议协会多举办此类活动,增加议题,如日常生产中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协会将继续搭建这样的交流平台,梳理和整理企业提出的问题,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沟通,寻求最优解决方案,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乃至医疗器械行业更好的发展。